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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年改三讀 起支俸率55+2%

爭議多時的軍人年金改革方案歷經整日表決大戰,今在立法院會闖關成功,軍人年金樓地板確定為3萬8990元。至於備受關注的起支俸率,民進黨團靠著人數優勢表決通過行政院提出的「55+2」版本,服役滿20年的退休俸起支俸率為55%,每增加一年加2%,軍官最高不超過90%、士官最高不超過95%。

攸關軍人年改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案歷經上週馬拉松協商,19日先二讀通過無爭議條文,至於起支俸率、18%優惠存款、遺屬年金、離婚配偶請求權等爭議性條文保留至今日院會處理。

國民黨團今天一早突襲佔領議場主席台,並在主席台前貼上「錯誤年改、拒絕背書」、「欺負退役、欺騙現役」等標語杯葛議事。朝野協商未果,民進黨團於10時許排除藍委,雙方爆發零星衝突,10時40分恢復開會。

針對國民黨團的突襲,民進黨團幹事長何欣純不滿指出,民進黨團花了這麼多時間溝通與協商,希望增加朝野互信的基礎,國民黨團卻背信,讓朝野互信蕩然無存,「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一定會照節奏讓軍人年改案三讀。」

院會歷經10多個小時的漫長發言與表決,在晚間11時許終於完成三讀。三讀條文明定,軍人年金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為少尉一級本俸加專業加給合計數額新台幣3萬8990元,服役滿20年的退休俸起支俸率為55%,每增加一年加2%,所得替代率上限,軍官為90%,士官95%。

三讀條文也針對18%優惠存款訂出退場機制,若領退休俸的退役軍人原領月退休所得(含18%優存)高於新制月退休俸,之間的差額將分10年平均調降,以減少衝擊,18%優存本金於第11年歸還。若原領月退休所得低於新制月退休俸或樓地板者,不受影響。

若領一次退伍金者,18%則在新制實施首年降為12%,分6年調降,第7年起將為6%,若每月退伍金與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合計低於樓地板者,不受影響。另外,因公、作戰導致受傷、身心障礙或於軍改新制實施前年滿85歲以上的校級以下軍士官,支領退休俸或贍養金人員,18%也不受影響。

另外,三讀條文也規定,支領退休俸的軍士官在退伍後結婚,其配偶須年滿55歲、婚姻關係累積存續10年以上且未再婚者,才可在軍士官亡故後請領月退俸1/2的遺屬年金。離婚配偶請求權部分,條文明定,軍士官的離婚配偶與該軍士官婚姻關係存續滿2年者,於法定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關係因離婚而消滅時,得請求分配該軍士官1/2的退伍金或退休俸。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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