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提高至12萬 中市估12萬人受惠

財政部修正《所得稅法》,今年起綜合所得稅學齡前5歲幼兒特別扣除額,由每名子女2.5萬元大幅提高為12萬元,108年申報時適用稅率未達20%的家庭,台中初估超過7成學齡前幼兒、約12萬人受惠;台中104年已推出的「托育一條龍」政策,也將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政策向下延伸至2歲,盼透過中央與地方政策多管齊下,減輕家長負擔還可在外安心工作。

市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財政部為減輕育兒家庭的負擔,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綜合所得稅學齡前5歲幼兒特別扣除額,由每名子女2.5萬元大幅提高為12萬元;於108年申報107年綜合所得稅時,只要適用稅率未達20%的家庭,即可適用此項優惠。

地方稅務局說,目前台中市學齡前幼兒總人數大約17萬人,參照財政部財政資料中心統計資料,並以台中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為基礎,初步估計這項新政策推出後,台中受惠人數可達12萬人,即預計全市超過7成的學齡前幼兒受惠。

地方稅務局指出,台中自市長林佳龍上任後,於104年起推行的「托育一條龍」政策,更率先全國將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政策向下延伸至2歲幼兒,設籍台中市2至4歲幼兒可比照5歲幼兒享受就讀公立幼兒園免學費;就讀私立幼兒園每學期可獲最高1萬5,000元學費補助。

另為減輕經濟所得相對較低家庭的育兒負擔,再依家戶年所得級距,加碼提供最高1萬5,000元的其他就學費用補助。針對送托嬰中心及社區保母的幼兒家長,加碼提供托育費用補助,並延伸補助年齡至6歲,使0至6歲幼童獲得完整照顧,也讓許多家長能出來工作,並創造許多托育就業市場,達到良性循環。

市府強調,期盼透過中央新政策與台中「托育一條龍」的推動,為台中家長創造多贏,不僅大幅減輕經濟負擔,也讓家長能在外安心工作。

(中時 )

image_print列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