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來在尖峰時段上國道,通行費更貴了!交通部今預告修正《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 刪除差別費率上限值不得高於標準費率2倍的規定,為國道實施差別費率鋪路。交通部強調,何時實施差別費率,目前仍無時間表。
交通部2014年曾在國道5號試辦「尖峰加價5成、離峰減價5成」的差別費率,但成效不佳,專家、學者們幾乎一致認為,差別費率的幅度太小,換算金額一趟多花不到30元,用路人根本無感,反而是多花錢繼續塞車。
交通部今預告修正《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取消差別費率的2倍上限,未來將沒有天花板限制,也就是說,未來國道的尖峰時段、路段,很可能出現3、4倍,甚至更高的費率,強迫車流移轉。交通部官員表示,目前僅先修法,詳細作法或實施時間,目前都沒有規畫。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指出,早期國道收費是以人工收回數票的方式,為避免收費太高,所以訂出2倍的上限,以前30、40公里才碰到一個收費站,如今是用里程來收費,概念已經不同,2倍未必是讓人有感的方式。
吳木富說,拿掉2倍天花板的做法,是讓現在的電子收費更有彈性,不被法令綁死。至於未來國道收費是否會出現2倍以上的倍率,吳並未否認,僅再次強調「以後會有更有彈性」。
交通部表示,實施差別費率具有將尖峰時段、路段交通量轉移至離峰時段、路段或其他交通工具的效果,並減輕道路壅塞,考量目前高速公路實施電子計程收費,已無過去人工收費收取回數票不具彈性且不便利限制,2倍標準費率為差別費率上限,無法彰顯差別費率疏導交通效果,因此有修正必要。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