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李姓男子,擔任某大型柴油引擎公司的行銷經理10幾年,月領超過10k,去年卻遭到公司資遣。李男表示他已屆中年、薪資較高,且只有他被資遣,認為公司「歧視」,訴請雇傭關係存在。
據判決書,公司表示因全球政經變化負面影響,4 年來業務緊縮了64% ,員工減少了18%,又因環保意識日增、排放法規日趨嚴苛、品牌競爭等因素,公司業績年年下滑,其中李男所屬部門業績更是狂掉78%,李男身為主管,因為缺乏其他適合職務安排,不得已只好將他資遣。且今年3月已經裁撤行銷部門,公司主張資遣有理。
桃園地院審理時調閱公司財務報告,發現105年營業毛利與104年數據相去不遠,整體營業狀況平穩,營業淨利甚至略高於前一年,難認公司所稱「業務景縮」是否屬實。
另外法官調查發現,公司5年來員工總人數不變,卻只有李姓經理1人被資遣,法官認為公司做法違反合理及最後手段原則,判公司資遣經理無效,僱傭關係存在,公司得讓李男復職,並給工資。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