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與逃家少女睡一夜挨告性侵 「一張舊木床」結局大逆轉

新竹1名劉姓男子,幾年前帶逃家的國中女友寄宿女性友人家中,兩人同床共枕睡了一晚,劉男隔天覺得少女逃家不妥,便聯絡家長將小女友接回,不料事後卻挨告性侵。一審法官判他需服刑3年,劉男不服提起上訴,結果2審因為「1張舊木床」結局大逆轉,改判他無罪。

判決書指出,新竹一名國中女學生幾年前透過網路,認識20歲劉男,深受他體貼溫柔感動,主動告白要當劉男的小情人,國中少女同年暑假與父母吵了一架後離家出走,投靠劉男,劉男便將她帶到兩人共同友人王姓女子的租屋處借住,國中妹在偵訊中指稱,當晚兩人發生了性關係。

劉男挨告後覺十分無辜,喊冤保證兩人當晚都在睡覺,沒有發生任何事情,但一審法官認為,國中妹審理過程,多次擔心男友遭判刑,壓力過大痛哭,沒有誣告劉男的可能性,去年判處劉男3年徒刑。

劉男不服提起上訴,強調當晚的床舖是木造材質,稍有動作就會搖晃劇烈、吱吱作響,二審法官聽完辯詞後也同意,兩人做愛不可能不吵醒下舖的王姓女子。王女出庭作證時也說,曾親耳聽國中妹抱怨男友都沒碰她,出庭前也收到了國中妹傳訊要求封口。

法官根據國中妹供詞,男友當晚沒戴保險套射精在肚子上,但下體內部卻驗不出任何精液、前列腺液反應,加上國中妹坦承「有點氣」男友打電話給家長。認定此案纏訟4年證據不足,依法改判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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