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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微粒產品危害環境 花縣呼籲民眾拒買

花蓮縣擁有獨步台灣的好山好水,因此對環境保護更是不遺餘力!為了維護海洋生態,縣府環保局特別呼籲花蓮鄉親選購商品要秉持產品份量多、包裝材料少、包裝種類少、包裝印刷少的「一多三少」原則,同時要拒買含有塑膠微粒的產品,大家攜手一起愛花蓮、護地球!

花蓮環保局日前舉辦「端午節過度包裝暨限制塑膠微粒使用」記者會,宣佈7月1日起不得販賣6大類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並且呼籲鄉親,拒買含塑膠微粒產品來保護環境。此外,也希望民眾在選購商品時,能將包裝材質列入購買考量,秉持「一多三少」的原則,降低資源耗費,也減少塑膠微粒產生,如此不但避免對環境造成負擔,自己也能節省荷包。

現有列管6大類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通常也會被包裝成禮盒,這些用品經常標榜可以去角質、淨化毛孔、深層清潔、柔珠、微粒等特色,其中成分內容往往標示含有聚乙烯Polyethylene (PE)、聚丙烯Polypropylene (PP)、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PET)等塑膠微粒。由於這些塑膠微粒非常細小,使用後經沖洗流入水域及海洋,無法於環境中自然分解,且顆粒過小不易收集清除,因此對環境造成危害。

花蓮縣環保局長饒忠表示,民眾購買用品時應注意成份標示,拒買含塑膠微粒產品來保護環境,且自今年1月1日起,製造商或進口商違反製造及輸入規定者,將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7月1日起,商家違反販賣規定者,將處以新臺幣1千2百元以上,6千元元以下之罰鍰,另主管機關得限期命令販賣、製造及輸入業下架、回收或退運。

如需瞭解更多關於塑膠微粒的相關資料,可逕至行政院環保署塑膠微粒宣導網站(https://goo.gl/yGW5bE)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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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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