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淘汰老舊汽機車 環保署:空汙抵換僅限高屏

《空汙法》修正案三讀後,移動汙染源(汽機車)排放量可抵換固定汙染源(工廠)的規定引起質疑,有人認為是要為深澳電廠解套。環保署今天上午再次澄清,這僅限於高屏總量管制區,目的是鼓勵工廠購買老舊汽機車,既可取得抵換量來增產或擴廠,又可協助政府加速淘汰舊車,一舉兩得。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所謂「移汙抵固汙」僅限空汙總量管制區,目前僅高屏適用,廠商須在已採行最佳可行控制技術、最低可達成排放率等措施後,才能購買管制區內的二行程機車,以及1、2期大型柴油車進行抵換。

而抵換量也有嚴格規定,詹順貴說,換算後車輛需減3.33公噸汙染量才能讓工廠抵換1公噸,即3比1左右。因此每次抵換,總汙染量都會減少,空品隨之提升;這種抵換制度在美國加州已行之有年,確實有助於改善空品。

空保處長蔡鴻德強調,有人質疑工廠排放的汙染物除了PM2.5及其他廢氣,還有重金屬及有毒物質等,與汽機車排汙大不相同。其實只能抵換粒狀物、氮氧化物、硫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而重金屬和有毒物質則不能抵換。

據統計,高屏地區目前有23萬輛二行程機車、1.6萬輛1、2期柴油車可供抵換,至於工廠要如何購買?價格如何?詹順貴說,這由市場機制決定,民間自有辦法。

此外,10年以上汽機車加嚴管制引起不少民眾不滿,環保署說會分階段、期程來進行,第1階段受影響者為1、2期大型柴油車約7萬輛及二行程機車96萬輛;三期柴油車加裝濾煙器、四行程機車保養良好均不受影響。且相關加嚴標準都會按法定程序,確認內容務實可行,並有配套措施才會實施。

詹順貴說,二行程機車族偶爾想騎車上路以車會友,只要先報備環保署也會通融放行,「如果車主視二程車為古董,應該不致每天騎著到處跑吧?」。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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