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告 雞蛋允許殘留芬普尼0.01ppm

國內去年爆發雞蛋中檢出殺蟲劑芬普尼事件,衛福部食藥署今公告,芬普尼不可用於家禽,僅允許殘留於部分米類、雜糧類,但因可能被作為飼料被蛋雞吃下,在經耐受試驗和每日攝取容許量ADI評估後,首此訂出雞蛋殘留容許量為0.01ppm;食藥署指,業者若直接將芬普用於蛋雞上,極大機率會直接超標,該公告將於本月29日上路。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說,我國過去僅允許大麥、玉米、燕麥、馬鈴薯等17種雜糧或蔬果類作物,有0.001~0.03ppm不等的芬普尼殘留容許量,今日則公告指出,包括包葉菜類(原訂0.03ppm)、芒果(原訂0.01ppm)、小黃瓜(原訂0.01ppm)、茄子(原訂0.03ppm)、紅豆(原訂0.002ppm)等5種作物,禁止芬普尼殘留,也就是不得檢出。

潘志寬說,芬普尼具毒性,每日容許量低,加上用「噴灑」方式時,容易噴到其他作物,考慮到上述作物有其他的替代殺菌劑,所以做出相關決議,屬於噴灑式的4.95%芬普尼水懸劑也禁止使用。

對於外界非常關心的雞蛋,潘志寬說,去年11月衛福部「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和農委會「農藥技術諮議會」召開聯席會議,依國人每人(以60公斤成人為例)每日平均取食量來估算後,同意增訂家禽蛋中芬普尼的殘留容許量為0.01ppm。

潘志寬強調,因部分米類和雜糧類,允許芬普尼殘留,但這些作物常被大量作為飼料使用,蛋雞吃下飼料後,可能讓雞蛋出現微量殘留,所以才替雞蛋訂出芬普尼的殘留容許量;他指出,0.01ppm是經過安全評估的,也是避免業者在沒有違法使用下,卻因飼料問題遭檢出殘留,所做出的決議。

潘志寬說,芬普尼絕不可用於蛋雞、家禽,業者若直接使用,雞蛋的芬普尼殘量有極大機率超標。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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