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吸金的赫德森公司幹部遭查扣許多名牌包。(曹婷婷翻攝)英商赫德森公司台灣辦事處代表人梁永堅、亞洲區副總裁梁國強等13人,涉嫌從2007年起以投資外幣定存名義,吸引400人投資,11年來共計在北中南違法吸金逾26億元,檢調赴幹部住處遭搜索,家當清一色都是名牌、精品,生活闊綽,台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起訴梁永堅、梁國強等13人,2名梁姓男子遭羈押禁見。
赫德森公司以HCB集團海外定存名義,提供美金、歐元、英鎊及人民幣等外幣定存,對外吸收資金,今年初有遲延返還到期本金、利息情形,研判有倒閉前兆。南檢調查,赫德森公司為英商公司,在台有辦事處,但HCB公司則無相關資料認定真偽。
台南檢調3月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台北市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近100名調查官,同步搜索赫德森公司高雄市、台南、台中、台北營業處所及梁姓男子等人住所共9處,查扣大批業績資料、投資契約、投資文宣等文件,並傳喚該公司主要幹部及部分投資人,同時聲請查扣赫德森公司及4名主管名下財產及名牌精品,總金額計1600萬餘元。
檢方指出,梁永堅等13人從2007年7月間起在赫德森公司台灣辦事處、台中、台南及高雄辦公室等處訓練業務員,再由業務員透過說明會或私下招攬等模式,對不特定人招攬投資HCB公司各項金融商品,均保證1年可領8%利息,或18個月即可獲利20%。
投資人投資款項均依業務員指示,匯入HCB公司設於香港上海匯豐銀行(HSBC)英國倫敦牛津街分行等境外帳戶,投資期間的配息,則由前開境外帳戶匯予投資人,投資期滿後,投資人可申請將款項贖回或繼續投資任一前述金融商品。
檢方指出,一旦業務員成功招攬客戶新增投資或續約投資商品,均可領到投資金額3至7%獎金,業務員上線則可領到0.2%至0.5%獎金;梁永堅及梁國強就台灣投資商品業績,均可領到1%獎金。13人被依違反《銀行法》提起公訴,目前5人具保、2人在押。
梁永堅等人11年招攬近400位投資人加入上述各項投資方案,違法吸金約美金8803萬7559元,折合台幣約26億4112萬6770元,檢調查扣該公司幹部名下財產幾乎清一色坐擁名表、名牌包。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