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加州地方法院公佈的一份檔顯示,蘋果公司和三星電子已就長達多年的專利糾紛達成和解,但沒有提到具體和解內容。蘋果發言人拒絕評論和解條款,表示蘋果「非常關心設計」、「這個案件一直以來並不只是關於金錢」,三星方面則尚未做出回應。
蘋果公司和三星電子的法律糾紛最早可追溯到2011年,當時蘋果起訴三星,稱三星有5款於2010到2011年間售賣的Android手機侵犯了蘋果的設計專利。後來三星承認侵犯了蘋果公司的外觀設計專利,但是這兩家公司在過去六年間一直就賠款金額沒能達成和解。三星堅持認為賠款金額應該只涉及抄襲了的那部分iPhone設計專利,而蘋果公司則認為賠款金額應按整部iPhone的價值來計算。
不過2016年,最高法院大法官一致認同三星的觀點,即若被竊設計僅涵蓋產品某些部份而不是整個產品,則專利侵權者不必將被竊設計所產生的全部利潤交出。今年5月,法院站蘋果那方,判決三星侵犯蘋果3項設計專利、2項功能專利,共須賠償5.39億美元(161億元台幣)。三星對此決定表示不滿,並在6月11日提起上訴。不過目前三星已經撤銷了所有與該案件相關的訴訟,據傳已經達成和解。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