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台籍詐欺犯自馬來西亞押返 大陸服刑完回台仍遭法辦

刑事局與泰國、馬來西亞警方合作,6月5日在馬國檳城破獲1處電信詐騙機房,查獲12名嫌犯,其中包含2名台籍及8名泰籍犯嫌,並查扣21支手機、筆電、5台數據機等證物。

警方調查,該詐騙集團假冒泰國郵局及警方,以被害人郵寄包裹涉及不法之手法詐騙泰國被害人,目前已知多人受害,初估金錢損失逾50萬泰銖。2名台嫌在刑事局與馬國協調聯繫下,由刑事局國際刑警科派員前往馬國押解回台,27日晚間由台中地方法院裁定收押。

另刑事局掌握情資,涉及柬埔寨設置電信詐欺機房詐騙大陸民眾的高姓等3名犯嫌,案發時遭遣送大陸並判刑,近日服刑期滿陸續出獄。27日晚間3嫌返國,刑事局偵七大隊派員前往桃園機場通知3嫌到案說明,並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續行偵辦。

警方強調,依照刑法第5條規定,國人於境外涉犯加重詐欺罪,我國即有司法管轄權,縱使國人於境外接受司法審判並服刑,返抵國門後仍須面對檢警調查及司法審判,切莫貪圖詐騙獲利,以免得不償失。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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