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基金報6月30日報導,中國商務部、發改委聯合公布「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自2018年7月30日起實施。
相關內容包括,證券公司的外資股比不超過51%,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資股比不超過51%、期貨公司的外資股比不超過51%、壽險公司的外資股比不超過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除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汽車整車製造的中方股比,不低於50%,同一家外商可在中國境內建立兩家及兩家以下,生產同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
(工商 )

中國基金報6月30日報導,中國商務部、發改委聯合公布「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自2018年7月30日起實施。
相關內容包括,證券公司的外資股比不超過51%,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資股比不超過51%、期貨公司的外資股比不超過51%、壽險公司的外資股比不超過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除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汽車整車製造的中方股比,不低於50%,同一家外商可在中國境內建立兩家及兩家以下,生產同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
(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