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事地下期貨的初善仁、蔡志奇、田偉龍及彭姓男子等4人,2016年9月於馬勒卡颱風襲台當晚,在台北市一處5樓頂樓加蓋處開毒趴,期間初男與彭男爆發衝突,事後彭男墜樓摔死,初、蔡、田3男均被依殺人罪送辦;台北地檢署認為無直接證據顯示彭男是遭初男故意推落,去年僅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初男,蔡男涉嫌轉讓毒品罪起訴;田男因殺人的罪證不足獲不起訴,田男涉案部分經高檢署發回再議,北檢2日仍將田男不起訴。
檢警調查,去年9月16日馬勒卡颱風襲台當晚,4人先赴基隆的KTV歡唱,再轉往田男位於北市南京東路五段的租屋處開毒趴;隔天下午1點多,彭男從5樓頂墜落,初男等3人收拾毒趴殘局後,分別離開現場,沒人報案,彭男因而不治。
檢方偵查後,因沒有證據證明是初男將彭男推下樓,但3人中僅初男的身上有傷,認為初男涉過失致死的嫌疑重大,不過因包括死者及在場3人體內均驗出毒品反應,無法證明案發當時4人的意識是否清楚,全案究竟是加工自殺或意外墜樓仍有疑義,因此僅依過失致死罪將初男起訴。
另田男則稱案發時他在房內睡覺,不清楚發生何事。檢方認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高檢署認偵查不完備,將田男部分發回北檢重查,北檢偵查後,仍認田男罪證不足,今二度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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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