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部地區的一對少年男女,兩人交往熱戀,還偷嚐禁果致少女懷孕,由於身體發生變化,在父母的追問下,少女怕被罵,謊稱遭到男友性侵懷孕,氣得少女家長一狀告進警局。
警方循線找到少女的男友,結果同是未成年的報告到案時大喊冤枉,他說,他和少女交往一陣子了,他經常到家裡來,在情不自禁的情況下,偷吃了禁果,兩人共發生三次性行為。
但是少女害怕被家人罵,在法庭上指證歷歷,她說,自己沒有同意發生性關係,是遭對方強迫,事後太害怕才沒對其他人說。
但是,法官審理後認為,發生性行為時少年的祖父母都在家,但少女卻沒有呼救,加上事後兩人對話訊息中有「親愛的老公晚安愛你」、「親愛的謝謝你這4天都陪我」等親密字眼,排除張男性侵可能,據《三立新聞》報導,最後法官僅依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判處張男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