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上市公司下逐客令! 陳金德要求東碱公司遷廠

上市公司東碱股份有限公司(1708)設在宜蘭縣的工廠,因長期製造空氣污染,讓地方民眾怨聲載道,宜蘭縣政府環保局環保稽查員在上月底突襲檢查時確定東碱公司氯化鈣製程消化槽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除依空汙法合併裁罰242萬元;代理縣長陳金德更下了「逐客令」,認為東碱已經在宜蘭汙染了32年,公司也「賺夠了」,東碱應考慮遷廠搬離蘇澳,在工廠搬離之前,只要在操作過程再被查獲重大違法,將會勒令停工。

宜蘭縣政府表示,東碱股份有限公司蘇澳總廠此次被稽查出除了水污染與廢棄物等行政違規缺失,其鉀肥製程(M04)清爐時廢氣緊急排放所經之洗滌塔塔端有開孔未密封,不僅與許可內容要求密閉收集處理不符,致使酸氣未經處理即排放,另發現工廠在洗滌塔的監測記錄查驗表虛偽記載;氯化鈣製程(M07)其消化槽(E311)在添加石灰石的過程中,未能有效收集其污染物,致使產生明顯鹽酸氣體逸散的情形。

縣府表示,東碱公司已分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24及第47條等規定,共將裁罰242萬元,另在虛偽記載部分將移送檢調單位調查。

代理縣長陳金德進一步指出,東碱蘇澳總廠主要生產硫酸鉀等低階鉀肥產品,但工廠的製程與之前申請許可的密閉操作模式顯然不一樣,從1986年至今已經32年,幾乎每天都在汙染宜蘭的環境,縣府接下來除了針對工廠提出改善異動許可從嚴審查,日後操作過程如再被查獲重大違規,將立即命其停工,如被查出有排放有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將依刑法190-1條移送地檢署偵辦,陳金德並呼籲東南鹼業應考慮遷廠,這些年來也已經「賺夠了」,在遷廠之前,縣府將會持續嚴格稽查。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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