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開研討會 收錢喬事入罪

刑法對於賄賂罪、饋贈罪及影響力交易罪將進行修正,為了讓修正的法條更為周延,法務部政署3日舉辦「刑法賄賂罪、饋贈罪及影響力交易罪之增修」研討會,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致詞時表示,希望藉由實務界的同仁與專家學長們的彼此溝通,讓法的修訂更密、能有效實行。

這場研討會是由法務部廉政署主辦,台灣法學會刑事法委員會、新時代法律學社、刑事法研究會共同主辦。

陳明堂指出,司法國是會議中有人建議,過去社會上的爭議事件,並遍認為應該受到刑事處罰,但是法的力道「力有未逮」,所以由林鈺雄教授、陳瑞仁參事邀請多位教授配合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讓法訂得更周延。

陳明堂說,邱太三部長在5月24日記者會也提出說明,拿錢喬事情的影響力交易罪,到底是實質影響力說?還是法定職權說,最高法院的判決意旨也一直沒有定論。同時這次也修改了賄賂罪的構成要件,引進公務員的饋贈罪,這部分有人認為過苛,也有人認為不足,希望透過研討會讓理論與實務界可以彼此溝通,彼此能凝聚意見,將來案子送到行政院、立法院能順利通過,人民能夠遵守。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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