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提案支持國立大學校長遴選 過半數通過

中研院3日舉行組改會,人文及社會科學組全體院士在綜合議案提案:「有關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制度與遴選結果,請教育部遵照大學法規定及精神,執行校長聘任事宜」,現場引發院士激辯,隨後隨即展開投票,贊同的票數過半數,中研院院長廖俊智宣布此案通過,現場響起掌聲。

中研院院士的提案,雖未提到管中閔與台大,但明顯與這起事件有關,因此成為中研院院士激辯的議題之一;會議在3日上午進行議案分組討論,人文社會科學組在會中提出臨時動議,即:「有關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制度與遴選結果,請教育部遵照大學法規定及精神,執行校長聘任事宜」,但會中討論時間不足,因此提到下午進行的綜合議案討論。

此案說明第一項為「有關國立大學校長之聘任,近日引起社會諸多爭議,宜盡速釐清」,第二項為「今大學法之規定與精神,在於尊重大學自由,對於國立大學校長之遴選,教育部僅負責程序之監督,不進行實質審查。建議教育部依據相關法令之精神,盡速釐清爭議,俾有利我國高等教育之發展。」

前教育部長杜正勝率先發言,強調對此案不贊成,並提到大會來討論;杜說,此案的提出是針對性的,但現行的大學遴選校長辦法施行,「跟我有一點關係」,因此想要加以說明。

杜正勝表示,台灣社會在90年代走向民主化、自由化,大學倡導教授治校,並在1994年《大學法》修訂並實行後,公立大學校長由官方指派的做法走入歷史,但當時公立大學校長採兩階段遴選,第一階段由學校遴委會投票,最高票的2至3人進入教育部遴選階段,但教育部圈選的人選,不一定符合學校預期,容易引發校方反彈。

杜正勝也提到,他在2004年出任教育部長,為落實大學自主,改成一階段遴選,即修訂《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並在2005年12月通過,由公立大學校長遴選校長,但最後還是要由教育部發布聘書,「大學校長遴選,教育部當然有責任,所負責的是監督的程序,如果程序上有瑕疵,教育部當然可以提出糾正。」

針對台大校長遴選案,相繼有兩任教育部長下台,杜正勝力挺教育部,認為教育部一路走來,維持程序監督,並非做實質審查,有守住2005年通過的大學校長遴選辦法修正目的。

而在杜正勝之後,隨後吸引諸多院士爭相發表意見,一名丁姓院士表示,此案為通案,許多大學都遇到相同狀況,管案拖太久,對政府的聲譽有所影響,期盼此案不要拖下去,並非要支持哪一方。

生命科學組院士周昌弘則說,教育部此案「掉了兩個部長」,這是非常不好的現象,明顯可看出政治力量介入,如今已進入司法程序,台大提訴願,外界應給予尊重,但中研院不應涉入爭議,建議撤銷提案。

中醫藥大學校長李文華則說,台灣的大學校長遴選是一個「Joke(笑話 )」,以投票方式遴選校長,宛如「走入歧途」,他建議重新討論大學校長遴選辦法,讓校長以獨立超然的方式帶領台灣高教,才是人文組該提出的。

會中中研院提出擱置動議,在出席138位院士中,只有44位贊成擱置,不通過,針對人文組提案表決時,同意票為80票,此案通過。

(旺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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