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決議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中選會提供)中選會今天討論通過2018年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將於8月16日選舉公告中載明。其中新北市的破億額度最高,1億581萬7000元;連江縣最低,額度為3018萬3000元。
中選會表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之計算方式,是依選罷法第41條第2項第2款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為以各該選舉區人口總數百分之70,乘以基本金額新台幣20元所得數額,加上一固定金額之和。同法條第3項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的固定金額分別為新台幣5千萬元及新台幣3千萬元。
依照中選計算,全台22縣市中,6都的經費最多,依序為新北市長競選經費1億581萬7千元最高,台中8911萬6千元,高雄8884萬1千元,台北8747萬5千元、桃園8082萬9千萬,台南為7639萬元。6都以外,競選額度最高的是彰化縣4791萬3千元,最低者為連江縣的3018萬3千元。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