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教育部長吳茂昆涉嫌於東華大學校長任內侵害學校綬草專利權、並在美國成立師沛恩公司,今天被監察院彈劾。吳茂昆今晚發表聲明,對監院彈劾表示遺憾,他協助學生創業的初心不會改變。
吳茂昆表示,關於綏草專利申請的作業,他和相關當事人都已提供詳盡資料給監察院,但監察委員在不全然理解學校專利實務運作的情況下,仍做出彈劾的決定,他相當遺憾。
吳茂昆強調,無論是在台灣或是在美國成立師沛恩公司,都是為了協助學生創業,這股初心,一直沒有改變。而所有股東,包括後來協助於美國設立公司的歐陽彥堂,自始至終都清楚這份專利權是屬於東華大學,目前美國師沛恩的技轉作業也已在轉回給東華大學的作業中。
監察院提及美國師沛恩公司在進行美國發明專利申請時,該項申請費用是吳茂昆校長任內核核、並付給WSGR專利事務所,此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規定。
吳茂昆回應,專利權屬於學校的發明,本來就可以在專利申請過程前、過程中或是完成專利申請後,再向學校提出申請,此部分程序,是由東華大學生科所教授翁慶豐於104年9月向研發處詢問相關作業方式後申請通過的。
吳茂昆說,在學校實務作業上,發明之專利是否歸屬於學校的審核或是相關專利費用的申請,都是由研發處負責,這並不是校長個人所能核准決定的。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