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鄭永金貪汙 前新竹縣長范振宗無罪定讞

前新竹縣縣長范振宗被控4年前為縣長候選人邱鏡淳站台時,影射競爭對手鄭永金貪汙,新竹地院將范男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但高院認為他的言論未超過合理評論範圍、沒有真正惡意,逆轉改判無罪,檢方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檢方起訴指出,范男在2014年9月28日到邱鏡淳的竹東競選總部成立大會站台,他致詞時批評對手鄭永金「臉皮很厚,撈不夠嗎?撈8年還不夠,還要回來撈嗎?」他還要求鄭男發毒誓,有沒有吃過人家、吃過工程款?有無炒地皮?

新竹地院認為,以范振宗的學經歷,理應知道耳語傳聞毫無根據,卻在未詳細查證前,就以吃工程款、炒土地等語打擊鄭永金的品德操守,造成鄭的名譽損害,影響他人投票給鄭的意願,依違反選罷法將范男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並褫奪公權1年。

高院引美國總統杜魯門名言「怕熱就不要進廚房」,認為范的言論涉及鄭永金是否適任縣長的高度公共性議題,雖然對鄭的名譽造成一定受害風險,但對選舉公平性影響尚微,將范振宗改判無罪,檢方不服提上訴。

最高法院認為,檢方上訴理由是原審採證、認事職權的行使,或已說明論斷之事項,但這些事項原判決都已說明判決無罪的所憑論據及得心證的理由,檢方上訴不符合法律上的程式,予以駁回、范振宗無罪定讞。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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