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貪汙案遭判8年定讞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稱政治介入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2002年擔任縣長期間,因興建林內鄉焚化爐涉嫌收賄3000多萬元,台南高分院更4審依貪汙罪判刑8年、褫奪公權4年,張榮味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將入獄服刑8年,對此張榮味表示是政治介入造成司法不公,只有坦然面對。

張榮味表示,檢方認為他收賄根本沒有證據,都是不實的指控,在台南高分院上訴審和更一審,均改判無罪,他深信司法一定會還他清白,沒想到因為選舉竟然引來政治力介入,讓他感到非常無奈「遇到了,只能坦面對」。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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