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愛前買保險套證明他沒性侵?原來真相是這樣!

一名男網友與女網友交往後,情慾自然流動下發生關係,不料事後卻遭女網友提告強制性交、肛交。幸好檢察官調查發現,兩人事前曾一同到便利商店買保險套、事後還親密手牽手走到停車場,認定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家住北市的1名女子指控,今年2月到邱姓男網友家中,請他幫忙填問卷,邱男不但性侵她,還對她肛交;她為此事去看精神科醫師,醫師說對方是性變態,因此決定提出強制性交告訴。

據蘋果報導,邱男到案後喊冤,指兩人從網友發展為男女朋友,案發當晚2人聊起感情的事,自然而然想進一步親密接觸,不料衣服脫光後,卻發現沒有保險套,提議兩人一同到小7挑選,女子同意。過程中女子也沒有反對「走後門」。

檢方調閱監視畫面發現,結束後邱男要送女子回家時,2人還親密的手牽著手到停車場;而從女子傳給邱男的LINE訊息,也證明女子事後希望能再見面;另女子日記中詳實紀錄當天過程,卻沒有提到遭逼發生性關係等內容,因此認定事證不足,將邱男處分不起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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