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院洗腎接錯管 衛生局開罰10萬元

台大醫院在5月25、26日於加護病房發生血液透析管路錯接事件,影響有6位病患,有督導不周之責,台北市衛生局今(5)日對此開罰院方10萬元。

衛生局指出,經召開專家會議調查後,尚無證據顯示2位死亡個案與該次血液透析有關;但操作人員於此案確有疏失,不符醫療法第82條第1項所稱「醫療業務之施行,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規定。

衛生局表示,台大醫院有督導不周之責,已抵觸醫療法第57條規定,將依同法第103條規定,處台大醫院罰鍰10萬元。

考量此案過程、對於醫療品質以及社會產生影響,乃至醫學中心對於病人安全以及醫事人員管理,衛生局說,應較一般醫院要有更嚴謹作為,依「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處理違反醫療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規定,第一次違規處5萬元至15萬元罰鍰,因此衛生局予以10萬元罰鍰處分。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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