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購電價差大 監委自動調查

經濟部日前公布離岸風電第二階段競標結果,每度電僅在新台幣2.22元到2.54元之間,遠低於政府第一階段遴選結果所訂定5.8元躉購價格,龐大的價差,將肇致國庫多支付鉅額公帑。監察委員李月德、江綺雯、江明蒼今天宣布,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指出,經濟部於今年4月間就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廠址遴選第一階段之遴選結果,訂出每度電價5.8元,合約期限為20年,約占離岸風力發電額度四分之三;6月第二階段公開競標處理其他四分之一,得標廠商開出的風電價格每度電價為2.22元到2.54元,兩階段的價格相差3.3元。因兩次標價差異過大,且參考國外現今價格,第一階段每度5.8元的電費,約為國外先進國家的三倍,又依兩階段之價差,將使每年電費差距達455億元,以合約20年計算,其差價將達9100億元。

監委表示,究竟經濟部在這二階段遴選時,是以何依據訂出每度電價之參考價格?又為何二次標價差異如此之大,以及為何遴選方式不能全採競標處理?相關問題亟待瞭解,將透過調查詳加釐清。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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