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新課綱上路 教育部提高國中教師員額2.2人

為滿足108學年度新課綱,所需彈性運用師資人力需求,同時符應偏遠地區學教育發展條例的規定,教育部今(6)日修正發布〈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提高一般地區國中每班教師員額編制至2.2人,並增訂偏遠地區國中小教師員額編制設算方式。

教育部表示,現行國中每班教師員額編制2人,自民國70年以來均未調整。為滿足108學年度推動新課綱,所需師資人力需求,修正該準則第4條,自107學年度起,將一般地區國中每班教師員額編制,提高至2.2人,並保留全校未達9班,得另增置教師1人的規定。

舉例來說,現行9班學校教師員額為19人(9班*2人+1人),準則修正後,9班學校教師員額則提高為21人。

為配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11條規定,偏遠地區國中小,除置校長及必要行政人力外,教師員額編制,應依教師授課節數,滿足學生學習節數定之。因此教育部修訂準則,並增訂第4條之1,明定全校學生人數達31人以上之偏遠地區學校,教師員額編制之計算公式,並分3年逐步完成教師員額編制,以達成新課綱彈性師資人力需求。舉例來說,全校9班之偏遠國中,其教師員額編制約可提高為23人。

教育部指出,107學年度提高國中每班教師員額編制到2.2人,相較於106學年度全國將增加1493名員額,經費已由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設算。至於偏遠國中,由每班2.2人再調高到合理員額部分,將分3年達成,最終約增加1000名教師員額,所增加之經費,依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規定,由中央全額補助。

教育部強調,本次提高國中教師員額編制後,能確保整體教育現場師資穩定及落實108學年度新課綱師資多元需求。

(旺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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