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層樓高!警查獲士林科學園區非法廢棄物堆置場

這處非法堆置場堆積大量廢棄三夾板,竟有二層樓高。〔警方提供〕
檢方指揮保七總隊刑大及台北市環保局人員到場現勘。〔警方提供〕

士林地檢署月前指揮保七總隊刑大等單位,在台北市北投區洲美地區的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內,查獲一處非法廢棄物堆置分選場轉運站,曾姓業者自103年6月起未經許可設置轉運站,嚴重造成空氣及環境污染,除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以外,並要求業者及地主限期清除。

士林地檢署是在多月前受理告發,指稱北投區某家廢棄物清除業者,涉嫌在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用地,自行設置廢棄物堆置分選場轉運站,進行廢棄物分類,並由無照外地清運業者在場區作業,廢棄物堆置達2層樓高,嚴重造成空氣及環境污染,附近居民苦不堪言,投訴民意代表及媒體抗議。

由於事涉空氣環境污染嚴重,士檢檢察官林珮菁隨即組成專案小組,指揮保七總隊刑事大隊會同北市環保局人員等,共同前往北投區該廢棄物轉運站現場勘查,發現曾姓業者,僅可以承攬代清除廢棄物業務,惟未經合法許可,不得設置廢棄物貯存轉運站。

檢警並查出,曾姓業者自103年6月間起,向年籍姓名不詳之人,以每車(2.8噸)新臺幣3000元的價格,收購來源不明的廢木板、廢塑膠、廢磚塊、廢玻璃等,並任意堆置在場內,再行分類轉運至他處處理,估計非法獲利達上千萬元。

接下來,環保局稽查大隊並於107年1月17日,在污染場址召集案址土地權管人辦理現勘,除要求業者限期清除外,亦要求土地管理人善盡管理責任;且依現場查核結果顯示,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46條,立即啟動駐點稽查,要求業者清除運至合法處理場,不許再運進廢棄物,還市民一個美好的生活品質。

保七總隊刑警大隊呼籲,業者未經合法申請設置廢棄物貯存轉運站從事廢棄物貯存及分類作業,依法可罰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另收受廢棄物,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並提醒地主或房東切勿貪小便宜,要慎選確認租賃對象,避免被非法棄置廢棄物,屆時將得不償失。

(中時 )

image_print列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