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法師性侵信徒女兒 求歡被拒後嗆:對妳家人下符

一名自稱為「逸仙法師」的徐姓男子,在屏東設立了「社團法人屏東縣聖域逸仙協會」,後來陸續在台北、高雄等地也成立社團法人,對外還以「聖國黃帝總宗堂」精神領袖自居,2012年認識了某信徒小文(化名)的女兒小美(化名),在對方同意下,將人帶在身邊處理宮廟內事務。

沒想到徐男2016年底見對方結識其他男子、荒廢宮廟事務,解除小美職位後,又趁機性侵;去年1月間再進入小美的房間撫摸、親吻與性侵得逞,被推開後竟對小美暴打恐嚇:「如果再拒絕,會動手」、「對你家人下符,讓人不得好死。」。桃園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徐男4年徒刑,另傷害罪判處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據《蘋果》報導,小美去年一月被徐男暴力、恐嚇後,嚇得跑回房間內廁所,並傳簡訊和母親求救,把房門鎖上後,等到母親隔日接至國軍桃園總醫院驗傷、採證,報警處理。

法官認為,被告自詡為宗教團體的精神領袖,竟為滿足一己之私慾,漠視他人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無視女方拒絕,以暴力方訪對被害人強制性交行為,嚴重造成女方身心不可抹滅之傷痛,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另依害罪判處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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