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性愛日記寫嘿咻127次 夫花7個月查不出小王

人妻在日曆紙寫下與小王的性愛日記,紀錄兩人3年來如何「口爆、中出」嘿咻127次,人夫怒告通姦。然而人夫除了這份「性愛日記」,提不出任何證據,檢方給他7個月時間查證仍無結果,且人妻堅稱性愛日記只是性幻想,最後全案不起訴。

陳男控告妻子吳女於2014年5月至2017年2月14日情人節,與暱稱「賊」的男子,在摩鐵、車上及該男住處發生通姦行為,共計127次。據自由時報報導,但陳男除了妻子在日曆紙上記載的「性愛日記」外,提不出任何其他證據,連「賊」的真實姓名都不知。

而吳女則堅稱「性愛日記」只是自己的性幻想,新竹檢方給陳男超過7個月時間蒐證,仍未能提供進一步證據,最後檢方認可吳女說法,全案不起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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