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專法上路改用勞退新制 1500人還未申報提繳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以下簡稱外專法)自2月8日起實施,之後來台從事專業工作且取得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才將適用勞退新制,若是在外專法實施前受聘者,則可自行決定選用新舊制。雇主若在8月22日前未申報提繳,將按月對其處以2至10萬罰鍰。

外專法上路,永久居留的外國專業人才將適用於勞退新制,雇主應依法按月為其提繳不低於6%的退休金。受雇員工將改為可攜式帳戶,若員工換工作仍可累積年資,舊制年資也可計入。

勞保局表示,外專法施行前已受雇的永久居留外國專業人才,若選擇適用勞退新制者,雇主須於8月22日前申報自2月8日至今該提繳的勞工退休金。而選擇適用勞退舊制者,勞工應在8月7日前以書面向雇主表明要繼續適用舊制。屆時未選擇者則直接適用勞退新制,另外若是在外專法施行後到職者,也將直接適用新制。

勞保局已於7月9日將「勞工退休金提款申報表」寄給提繳單位,勞工退休金組組長李靜韻表示目前已寄發將近1000個單位,提醒提繳單位要在8月22日前完成填表並寄回勞保局。李靜韻表示目前已有394人已來申報新制,仍有1500人尚未完成新舊制選擇。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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