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近來發生富少駕駛超跑失控、造成2死3傷等多起重大死亡車禍,肇事者雖然事後相當自責,但仍無法挽回罹難者的寶貴性命及家庭。根據警政署統計,去年警方共受(處)理道路交通事故29萬6826件、死傷人數計39萬5715人,平均每天就發生813件、死傷1084人。警方並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及特性,以做為未來勤務規畫依據。
警方表示,道路交通事故是指駕駛汽車或動力機械在道路上行駛,致有人受傷或死亡、或致車輛、動力機械、財物損壞之事故,分為A1類(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A2類(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24小時死亡)及A3類(僅財物損失)等3類。警政署都慧要求各單位積極防制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賡續交通工程改善追蹤、擴大交通安全宣傳及強化各項交通執法,並定期分析檢討轄內交通事故案件,找出易肇事路段與時段,作為勤務規劃依據。
警方指出,自2014年起配合交通部陸續推動「全國道安扎根強化行動計畫」等作為,2015年起肇事件數及受傷人數已轉呈緩降趨勢。去年肇事件數29萬6826件,較前年減少8730件,受傷人數39萬4198人,較前年減少9708人。
去年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5萬8145件(占19.59%)居首,「轉彎(向)不當」4萬1859件(占14.10%)次之,「違反號(標)誌管制」2萬4,218件(占8.16%)居第3。
肇事車種以機車15萬5669件(占52.44%)最多,自用小客車9萬1762件(占30.91%)居次;若以各車種的肇事率觀察,營業用途的大客車每萬輛430.16件最高、營業小客車次之,肇事率遠高於自用小客車及機車;肇事時間以上下班時段「6-10時」及「16-20時」較多,合占50.62%。
警方表示,近6年酒後駕車肇事件數,由2012年的1萬115件,逐年下降至去年5039件,降幅達50.18%;酒駕受傷及死亡人數亦逐年下降,去年酒駕受傷6160人、死亡87人,較2012年大幅減少6033人(-49.48%)及289人(-76.86%),其中,酒駕致死人數更是首度低於100人。顯示警方秉持「酒駕零容忍」的原則,每月持續規劃全國同步取締酒駕專案,及不定期展開酒駕大執法等防制作為已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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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