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12日宣布,107年公費留學考試簡章即日起公布於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網頁,有意報考者請參閱並及早準備。因應「新南向政策」,今年選送印度、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越南等6國仍保留10個名額。
教育部表示,為推動「新南向政策」,教育部自106年起新增「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生」名額10名,可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本(107)年新南向公費留學可選考「文史哲」、「政治(含區域研究)」、「藝術」、「文化資產」、「法律」、「社會科學」、「心理與認知」、「管理與經濟」、「建築、規劃與設計」、「數理化」及「醫藥衛生」等計11學群25個學門。其中新加坡、澳大利亞與紐西蘭均為英語系國家,在一般公費考試已列為一般留學,不在新南向留學國家之列;而印度、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越南等6國是新南向政策重點夥伴國家,因此今年培育我新南向人才以選送學生赴該6國為政策目標。
此次考試科目國文作文與專門科目2科,共計3科;網路報名日期是7月27日上午8時至8月10日下午5時止;筆試時間10月6日;19學群79學門預訂錄取119人,包括一般公費生89名、勵學優秀公費生5名、原住民公費生10名、身心障礙公費生5名、赴新南向(印度、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越南)國家公費留學10名。公告錄取時間是12月31日。
教育部表示,107年公費留學考試簡章修正重點包括:
一、將現行准考證寄發方式變更為由考生自行由網路下載列印,簡化作業流程,並明定考生於列印准考證前,須確認相關報名事項無誤後,始得列印准考證。
二、修正須提出英語授課證明地考生,係擬赴非英語系國家留學的大學校院以英語授課者。
三、擬留學國語文能力證明,新增採計「印尼語能力測驗(TIBA)」成績,以通過學術目的測驗的第三級(Modest User)印尼語之能力證明。
四、修訂面試報到時應繳表件(報名表、聲明書及切結書),由教育部行政協助單位統一印製,面試報到當日由考生親自確認後簽名提出,以簡化作業並維持資料正確性。
五、預告原住民考生語言能力規定;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25條規定,該法自106年實施3年後,自109年起原住民族學生參加原住民公費留學考試,應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測驗」中級證明為報考資格。
有意報名公費留學考試者可於教育部全球資訊網www.edu.tw,點選教育部首頁―認證檢定及留考―公費留學考試,相其他詢問事項電洽:(02)7736-5737。
(旺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