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欠債下體遭塗辣椒水+電棒燙 17惡煞被訴

黃姓男子不滿陳姓男子欠錢,撂了16名男子將陳男誘騙出門,逼迫他簽下19萬4000元的本票,並帶到黃男家中軟禁5天,期間不但亂棒圍毆陳男,且還拿辣椒水塗抹陳的下體,用電棒電擊,大腿被香菸燒、手指被剪掉,無所不用其極施以酷刑,基隆地檢署日前偵結,將黃等17人依妨害自由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陳男因欠黃男債務,引起黃男不滿,黃率眾於前年12下旬,將陳男誘騙出來見面後,拖到游姓小弟家中亂棒毆打,先逼迫簽下3萬4000元本票,到了晚間在拖回黃男家中,再逼簽下16萬元本票,並繼續毆打,用辣椒水塗抹陳的下體,軟禁陳。

陳不堪其辱,一度逃離黃男住處,遭黃等人發現後,氣得再把陳拖回,施展更嚴厲的「酷刑」,不但將他蓋在大紙箱裡,用環香薰他,接著剪他手指、用電棒電他下體、點菸燒他大腿,無所不用其極。

翌日,黃男等人脅迫陳男致電給母親,要陳母準備30萬元來贖陳,但陳母卻堅稱要看到本人才願意,引起黃等人大怒,將陳拖到瑞芳某公墓,其中的章姓男子則恐嚇陳說「要把你埋起來!」隨後再轉移陣地,用火燙過的剪刀攻擊陳。

之後,黃要求陳將另外1名欠債的林姓友人誘騙出門,要林還債,陳便乖乖地到林男住處請林出來,林驚覺有異而拒絕出門,陳隨即騙黃說「林馬上下樓了」,趁隙逃跑到大武崙派出所報案,才得以獲救,警方也將黃嫌等17人約談移送。基隆地檢署近期偵結,依妨害自由罪將黃等17人起訴,至於傷害罪部分,陳則選擇撤告,黃等人不起訴處分。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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