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丁姓少年今(13日)上午11時許,在新北市新店區遭陌生男子隨機攻擊濺血。(葉書宏攝)
丁父模擬兒子遭攻擊。(葉書宏攝)14歲丁姓少年今(13日)上午11時許,從台北市士林區騎單車至新北市新店區光明街,在某便利商店內遭年約40歲的陌生男子持椅子攻擊頭部,造成他頭部、右耳受傷,少年被送往新店耕莘醫院急救,丁父下午前往新店警分局碧潭派出所報案,警員卻要求須當事人到場才能受理,丁父質疑,「難道要有下一個傷者出現,警方才要偵辦!」
丁父表示,兒子喜歡單車運動,父子倆曾一起單車環島,兒子今(13日)上午獨自一人從台北市士林區騎單車至新北市新店區光明街,他將單車停妥後步入店內買冰沙,隨後坐在店內休息區休息。
丁姓少年休息過程中,未與人有衝突,突然遭40歲的陌生男子持椅子攻擊頭部,雙方還在店內追逐10餘秒,店長嚇得趕緊報案。
警方獲報到場,陌生男子已逃離現場,丁姓少年頭部、右耳受傷,所幸送醫後無生命危險,警員也有到醫院詢問少年傷勢。丁父表示,他在下午前往碧潭派出所報案,警員卻告知「一定要有當事人到場才能受理!」儘管已經告知少年仍在醫院,警員仍告知可以另外約時間。
丁父質疑,兒子因為體能好,有即時躲開,但如果攻擊的是老年人、婦人後果不堪設想,為何警方不能立即偵辦,如果又攻擊下一個人怎麼辦?警員都到醫院了,為何不能直接在醫院內報案。
丁父表示,警員還告知他「你來派出所也不一定能受理?」可以約一個時間再來報案。
新店警分局碧潭派出所長馬錦龍表示,傷害案件是告訴乃論,他堅稱當事人未成年,儘管是父母也不能代為報案,另外,關於家屬質疑為何不能在醫院內報案,他回應,「現在是電腦時代,不可能將電腦帶去醫院製作筆錄。」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