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地區一名已婚陳姓男子,前年帶張姓少婦到家中偷情,正當床戰正激烈之際,陳男轉頭看見老婆站後面「很火大」。陳妻怒告這對偷腥男女通姦,後來對老公撤告,而張女否認犯行還誣告陳男性侵,被判刑6月徒刑。
陳男2016年結識張女,兩人先是在摩鐵纏綿一晚,過一個月後,陳進一步與張女到家裡滾床單。未料2人同床共眠之際,陳妻剛好返家,聽到房間傳來「翻雲覆雨的聲音」,怒不可遏報警,隨同警察當場逮到老公與少婦偷情。
陳妻告2人通姦,事後選擇原諒丈夫,對他撤告;張女則否認通姦,反咬遭到對方持性愛片要脅,供稱自己是被性侵的受害人。陳男喊冤表示,因為當時妻子到南部,張女主動表示想進家中,一進家裡又稱「很多天沒見面」,表明想發生性關係的意願,過程中並沒有強迫張女。
《蘋果》報導,張女提出驗傷單指控被陳男抓傷,但法官勘驗蒐證畫面,發現陳妻報警時,張女身上沒有抓痕;另外2人被抓包當下,張女也未對外求助,因此法官不採信張女遭到脅迫,斥責她明知男方已婚,仍與陳男發生性行為,且犯後毫無悔意,誣指性侵,新北地院依相姦罪判她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