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基檢爭緝毒獎金?法務部嚴正否認

對於「毒品查緝案件檢方爭功及對緝毒獎金分配不愉快」的報導,法務部19日上午正式發出新聞稿澄清,表示「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於司改國是會議中就決議檢察官不再領取查緝毒品獎金,法務部並配合修正,並沒有「爭功」的情事,也與檢察官人事異動有關,報導與事實完全不符。

法務部表示,去年的司改國是會議總結會議,前部長邱太三公布的改革方案,其中就包括檢察官不領取辦案獎金。法務部為落實司法改革,具體擬定可行方案與期程,其中就有檢察官不再領取辦案獎金。

法務部強調,法官法實施後,檢察官獎勵制度不同於司法警察,立於監督與中立角色,不宜再領取緝毒獎金。所以去年8月中即啟動修正「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檢察官不再領取查緝毒品獎金。

至於台北地檢與基隆地檢因查緝毒品案件及獎金分配爭功或不愉快,與今年檢察官人事異動無關,也沒有所謂高層震怒情事,報導與事實完全不符。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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