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針對全市前10大肇事路口熱點、易發生時段、主要肇事原因等,連續編排10天的巡邏守望防制勤務。(陳世宗攝)台中市政府19日召開道安會報,統計今年6月份A1+A2+A3交通事故發生事件與死傷人數,均較去年同期大幅減少,今年6月更未發生酒駕24小時死亡類事故。副市長林陵三肯定各轄區分局員警的努力,並要求第四分局對前10大易肇事路口加強巡邏、疏導,讓交通事故再降低。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於「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第一條將交通事故分類分為:
1.A1類:造成人員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
2.A2類: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二十四小時死亡之交通事故。
3.A3類:僅有財物損失之交通事故。
警察局於道安會報中,針對「107年6月份交通事故分析」進行報告時表示,今年6月份台中市交通事故發生7412件、死亡6人、總受傷5091人,較去年同期8426件、死亡11件、總受傷5414人大幅減少;今年6月與去年同期皆未發生酒駕A1類事故。
台中市警察局於道安會報中,公布今年4至6月前10大肇事路口,第一名為南屯區永春東二路與環中路口,主要肇事原因為「未依規定讓車」,並以右轉與直行車發生碰撞為主,肇事時段發生於早上8時至10時。
副市長林陵三對於6月交通事故較去年同期大幅降低,表示肯定執勤人員的努力。他說尤其酒駕肇事案件相較其它縣市有所改善,更值得鼓勵,但不可因此鬆懈;警察局應持續加強取締酒駕肇事,杜絕事故發生。
警察局利用大數據分析,統計出今年4至6月全市前10大肇事路口熱點、易發生時段、主要肇事原因等,已連續編排10天的巡邏守望防制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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