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男子去年11月上網約炮交易,年輕女子開出6000元價碼,但女石到蔡男本人覺得「怪怪的」想拒絕,卻遭硬上逼口交,性交過程還一直被打屁股,最終丟下1000元就跑走,遭女子控訴。
女子指出,她與蔡男相約到桃園某汽車旅館性交易,原本談妥1次6000元,但到場見到本人臨時想取消交易,卻被對方硬拖住脫衣,還被強吻與指侵,過程中還不斷用言語恐嚇與打屁股。
女生表示,事後她覺得自己很髒去洗澡,但蔡男等在外面再來第2次,但自己嚇得到一直哭,對方才丟下1000塊走人。
檢方依女子驗傷報告發現,她除下體有陳舊性傷口,身體並無其他外傷、紅腫,無法確定是否遭性侵。另旅館員工說,當天見女子哭泣離開,但沒說遭性侵,值班台也沒有接到求救電話。
檢方認為,女子若真遭遇不測,卻沒在第一時間求救,直接離開旅館,且偵訊時曾說,蔡男事後傳訊罵她,還說自己有性病要她去檢查,女子卻將訊息全部都刪除了,查無其他證據,經偵結不對蔡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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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