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蘭縣議員陳傑麟(無黨籍)因涉嫌長年詐領助理費300餘萬元,經檢、調發動搜索偵辦後,宜蘭地檢署偵查終結,將陳傑麟及羅姓妻子、掛名助理的林姓、沈姓親戚,共4人依貪污治罪條提起公訴。
此案是宜蘭縣檢、調接獲情資後在4月底發動搜索,帶回陳傑麟本人及其羅姓妻子,以及充當人頭助理的林姓女子、沈姓男子共4人,經偵訊後4人都承認涉案,陳傑麟以50萬元交保,其餘3人則分別以10萬和5萬交保候傳。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出,陳傑麟明知縣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2至4人,公費助理補助費議員每月每人不得超過8萬元,由議會編列經費支應,並得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酌給春節慰勞金,這些費用並非議員薪資之一部份或個人的實質補貼。
檢察官指出,經查明,沈男及林女並未實際從事助理業務,但陳傑麟等4人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從2014年12月起,對宜蘭縣議會隱瞞沈、林2人未實際從事助理業務之事實,虛偽記載「2人為公費助理,每月支領4萬元」等不實事項,並將議員公費助理聘書送交縣議會,致使議會承辦公務員陷於錯誤,按月將「助理薪資」及年終獎金匯入2人所提供的郵局帳戶,沈、林2人將款項提領後再交付給陳傑麟或其妻。
檢察官另在起訴書表示,陳傑麟等4人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以共同正犯論刑,另考量4人都在偵察中自白,並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342萬4258元,請法官依法減輕其刑。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