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及違反公職選舉法罪名成立 朴槿惠刑期增至32年

南韓法前總統朴槿惠因涉及非法收受國家情治單位經費等罪名,今天再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這意味朴槿惠的刑期增至32年。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宣判,朴槿惠因涉及收受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費案遭判處6年有期徒刑,另外還因違反公職選舉法遭判2年有期徒刑,並罰繳33億韓元。

66歲的朴槿惠否認有任何不法情事,法院再次電視直播過程,朴槿惠沒有出庭。

朴槿惠今年4月已因濫權、收賄和脅迫等其他罪名成立,遭判處24年有期徒刑和罰金180億韓元。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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