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姓房東屢次希望能提高租金,但黃姓房客等人不理會,房東因而懷恨在心,竟在今年4月2日潑灑汽油,燒死無辜黃姓男子,士林地院今天開庭,詹坦承有放火,但否認知道屋內有人,法官諭知候核辦。
66歲詹姓房東在北市大同區歸綏街向台灣銀行承租房屋,再轉租給鄭姓、羅姓、黃姓房客,2016年台銀漲幅租,他將成本轉嫁到房客身上,但房客卻置之不理,將房間作為倉庫之用,僅黃一人住在裡面。
案發當天,詹到加油站購買汽油,潑灑汽油在屋內走道,並以打火機點燃後逃逸。附近鄰居聽到呼救聲,但搶救為時已晚,打開鐵門時,黃已經全身焦黑。檢察官起訴,指詹明明知道屋內有人,還聽到呼吸聲,竟引燃火勢,認為除了公共危險,還有殺人的犯意。
詹開庭供稱,他不知道死者上、下班時間,其他房客都用於倉庫,「一時氣憤,才會放火」、「一時緊張,不知道裡面有人」,辯護人則說,案發後警方問說是否有聽到呼吸聲,被告「順著」警方問題回答,而且,「呼吸聲」隔著門板是聽不到,被告不知道屋內有人。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