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藍儂兇手入獄37年 第10度申請假釋有機會重獲自由

1980年12月8日深夜,前「披頭四」核心人物約翰藍儂,在與其妻小野洋子返回曼哈頓寓所途中,遭25歲青年馬克‧大衛‧查普曼(Mark David Chapman)從背後連開5槍,藍儂送醫後不治,一代巨星暨和平倡議者就此殞命,只活了40歲。查普曼被判處20年至終身監禁,1981年起就被關在紐約州的監獄。不過,從2000年符合假釋條件起,查普曼每2年就會提出一次假釋申請,前9次都被打回票。據紐約《每日新聞報》,查普曼已第10度申請假釋,被排在8月下旬接受假釋小組評估。

該報報導,這次查普曼很有機會重獲自由,因為假釋裁決委員會今年核可假釋的焦點,是受刑人在獄中的表現,而非著重在他所犯罪行的嚴重性。近月以來,多位殺警囚犯和惡名昭彰的殺人犯,在長期以來申請被拒後,均在近月內獲得假釋重獲自由。

過去假釋裁決委員會在審議中,曾引用紀錄指出,查普曼自1994年起在獄中表現良好,從未違規,但最後都認定釋放他恐怕將有損法律的威信。2016年,也就是查普曼前次申請假釋遭拒時,委員會成員甚至稱讚查普曼,已懂得對自己的犯行扛起責任。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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