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台電公司邱姓資深員工有外遇,還違反台電規定,與賴姓小三在員工宿舍住了10多年,不料賴女「反客為主」,逼正宮與邱男離婚,最後因為邱男1場重病重回老婆懷抱,才結束這段婚外情。
邱男自2006年開始,在新北市的台電員工宿舍窩藏賴姓小三,邱妻得知後,多次要求賴女與丈夫分手被拒,去年二月,邱男因長期酗酒罹患酒精性肝硬化,向台電告假進行手術,二個月後出院返家休養,也與賴女結束不倫關係,同時遭邱妻提告。
賴女辯稱,邱妻2006年間就帶著小孩離家出走,她2006年起才與邱男交往,一直到2017年2月邱男開刀住院為止,兩人同居10多年情同夫妻,邱妻無權提告。
但高等法院認為,賴女已侵害邱妻的配偶權,判賴女應賠償邱妻30萬元確定。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