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吳姓男子與李姓女子發展外遇關係,以會離婚娶她哄騙,但李女懷孕後吳男仍未離婚,她憤怒傳兩人性愛片給原配「逼宮」,結果雙雙遭告。雖有性愛影片為證,但李女與吳男堅稱只發生過一次關係,沒想到「一次就中」,加上無其他事證可以證明,新北地院依通相姦罪判吳男、李女各2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6萬元。
據蘋果報導,吳妻指控,今年初她收到李女(24歲)透過臉書傳來一段影片,裡面竟然是丈夫(32歲)和李女口交的性愛畫面,李女還嗆聲兩人曾多次到她家嘿咻,她才知老公偷腥,憤而提告。
李女辯稱,當初交往時吳男聲稱沒結婚,兩人僅在去年6月到新北市中和區一家摩鐵發生一次性行為;吳男也異口同聲強調只有一次性行為,沒想到一次就中,但李女知道他已婚。
儘管李女向吳妻嗆聲多次在吳男住家發生性行為,但因沒有任何事證,檢方僅依李女懷孕,認定兩人發生過一次性行為,將兩人起訴。新北地院判兩人有罪。仍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