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認定蔣月惠咬人「有罪」? 陳沂駁:愚民小說辦案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咬傷員警打開知名度,接著被爆出關懷弱勢一夕翻紅,被外界封為「女版柯P」,對此網路紅人陳沂表示無論做過多少好事,都不代表咬警察行為是對的,卻被認定是指蔣有惠「有罪」,讓她駁斥「不要這麼理盲濫情嗎」?

陳沂臉書全文。(圖/陳沂臉書)

陳沂臉書還原對此事的評論,她表示「無論她做過多少好事,都不代表她妨礙公務咬警察的行為是對的,一碼歸一碼,台灣人可以不要這麼理盲濫情嗎」?清楚看出是指咬人行為有錯,卻被網友扭曲原意,直指陳沂直接宣判蔣有惠「有罪」,對此陳沂則舉陳星為例,表示「當時一堆愚民小說辦案,在沒有證據證明是誘姦或單純師生戀情況下,直接認定陳星是罪人」,這才是「真正未審先判」,直接打臉酸民。

最後陳沂補槍反擊,反酸「人蠢沒關係,但最可怕是一堆蠢人自以為是,亂用「無罪推定原則」真的北七至極」,更直言蔣月惠「被媒體迅速造神,也準備迅速被毀掉」,立刻獲得多數網友贊同。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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