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前鄉長貪污收賄 監察院通過彈劾

新竹縣五峰鄉前鄉長秋振昌在2014年到2017年就任鄉長期間,陸續藉鄉內各項大小工程,利用鄉長職務在招標、履約、驗收等程序中向廠商收賄及接受飲宴,還在招標前私下接觸廠商討論標案。監察委員尹祚芊、仉桂美提案彈劾,監察院今審查通過秋的彈劾案,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尹祚芊指出,秋振昌是第2次擔任鄉長,且做過多年公務員,理應謹守忠誠清廉義務,遺憾他有貪污行為。尹祚芊表示,秋振昌不但向廠商收賄、接受飲宴招待,還在招標前私下接觸廠商,竄改標案底價。秋向不同廠商索賄2萬到30萬元不等,收賄及不正當利益總計達151萬餘元。新竹地院以其犯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9年10月,褫奪公權6年。

尹祚芊說,秋振昌在接受監察院調查時,也坦承這些違法事實,他自己解釋因為在競選鄉長時投入大量經費,積欠龐大債務,被債權人及金融機構追討,不得不收受不法金錢。尹祚芊也提到,秋振昌是五峰鄉第17屆鄉長,前兩屆鄉長也是因為貪污被判刑,竟然連續第3個鄉長涉嫌貪污,覺得真的不可思議。

仉桂美則說,秋振昌的案件一審已經結束,後續還有司法流程,但違法失職事證已經非常明確,今天審查會中審查委員也無異議通過彈劾。兩位監委也說,本案除了追究秋振昌個人的違失責任外,也一併調查「五峰鄉公所近年工程採購案有無偷工減料、驗收不實」、「新竹縣政府對於下級機關工程採購案件查核機制是否完備」、「現行採購如何強化監辦以遏止竄改工程底價」等問題,後續將就發現的缺失督促相關機關檢討改善。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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