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樂多被偷喝!小隊長要同仁寫悔過書 怒飆「警察之恥」

小隊長不滿公用冰箱養樂多被偷喝,要警察同仁寫悔過書。(翻攝臉書/NPA署長室)

文山第一分局警備隊陳姓退休小隊長日前氣憤指出,退休前放在公用冰箱的養樂多無故被人偷喝,發現同仁疑似就是喝養樂多的「犯嫌」,對方卻佯裝不知情,犯嫌還未獲得合理的「懲處」,小隊長退休後仍怒不可遏,發文砲轟「警察之恥」。

今年6月底退休的陳姓小隊長25日投訴「NPA署長室」,表示他今年6月中在公用冰箱放自己買的養樂多,卻發現同仁陳姓員警未經詢問就偷喝,小隊長質問「犯嫌」陳員時,陳員稱以為養樂多是公家的,所以擅自取用,小隊長聽到答案十分不滿,「難道我放私人物品是錯的嗎?」,並指出當時通知內部督察單位,該名員警卻沒有得到懲處,質疑有人包庇、護短,批「這件事真的是會讓警界蒙羞的案子」。

小隊長當時要求陳姓員警寫下悔過書,陳員在悔過書寫道「見小隊長陳XX用之養樂多存放於冰箱已有數日之久,職以為是公用之產品,便拿起來飲用,殊不知是小隊長陳XX之所有,所以職無意間犯下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的行為,對此職對小隊長陳XX深感抱歉」,不過受害小隊長仍深感不滿,認為「這是警察之恥辱不是嗎,為何上級會認為這事是微罪,真的讓人不解…」,要大家幫忙評評理。

貼文一出引發熱議,網友認為,「既然有緣當同事,心胸就放寬大些!」、「—瓶養樂多能搞成這樣!笑死人!肚量大—點」、「都已經道歉了真的沒有必要這樣放大公審」,台大教授李茂生也前來貼文朝聖,諷刺地說「竊盜罪是重罪啊,唯一死刑」

事實上,這並非首樁因為冰箱冰食物,警察同仁鬧翻的案例。警界人士透露,曾有員警放在公用冰箱的西瓜被吃得屍骨無存,後來員警又買來西瓜放冰箱,乾脆在上頭貼張紙條寫「證物有毒、待送驗」,警告同仁請勿偷吃。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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