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1日開徵,公路總局統計至昨(26)日止,已有近6成車輛完成繳費,但仍有約773萬輛車尚未繳納。公路總局表示,繳費期限為7月31日,屆時若欠費超過900元,可罰300至3000元。
公路總局指出,為讓民眾繳費更便利,今年首次寄發「汽燃費電子繳款單」,除響應環保,也減少民眾紙本費單收不到或遺失的困擾。另車主若擔心忘記繳費,申辦「委託轉帳代繳汽燃費」可一勞永逸,公總並提醒已完成委託轉帳代繳申辦的車主,金融機構代為轉帳扣款繳納日為繳費期限截止日(7月31日),請民眾留意帳戶存款餘額是否足夠。
為鼓勵申辦「汽燃費電子繳款單」及「委託轉帳代繳汽燃費」,公路總局舉辦2梯次抽獎活動,首梯得獎名單已於7月20日公告於活動網站。汽機車車主們於7月31日前繳納汽燃費並完成上述申辦,還可參加第2梯次8月10日抽獎,獎項包括3萬元禮券(10名)、1萬元禮券(50名)及1千元禮券(1000名)。
公路總局說,若沒有收到或遺失汽燃費繳納通知書,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補單及臨櫃繳納,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免出門輕鬆繳費。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