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質疑獵雷艦案 國防部:已建立採購流程

獵雷艦詐貸案延燒多時,審計部今在106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為提升水雷反制作戰能力,建案辦理康平專案第2階段(獵雷艦案),但採購控管機制、合約價金給付規定及管制考核情形,有未臻周妥、制度規章缺失及潛在風險事項等,均亟待研謀改善。

審計部指出,國防部未針對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提出建立軍事採購標準作業流程、加強巨額軍事採購稽核、研議建立三方合約及照會制度等未來改進方向研提具體改善措施;同時,現有合約價金給付規定及慶富公司所提供之聯貸銀行授信合約撥款審查機制,不足以確信撥付聯貸銀行建造專戶款項均用於獵雷艦案採購,無法滿足海軍要求慶富公司落實專款專用之需求。

國防部回覆,今年3月30日令頒「國防部重大國防軍備籌建精進作法指導綱要計畫」,對建案採購過程,積極採取「事前評估」、「事中稽核」與「事後評鑑」等作為,並落實下授驗收購案每月抽查的查核機制及強化巨額採購之稽核作為,以降低類案肇生機率,另由工程會召開會議研提「重大政府採購得標廠商與銀行及採購機關三方協議書」範本草案,後續將依其訂頒之相關規範。

國防部回覆,後續重大購案將於契約增訂財務稽查及契約價金專款專用條款,並於契約明定廠商拒絕提供財務狀況之解約條件,降低類案肇生風險。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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