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工業總會昨(27日)發表白皮書,工總會長王文淵對於環保標準過於嚴格頗有微詞,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則在個人臉書PO文反駁,認為經濟發展才應該以不傷害環保為前提。
詹順貴表示,不確定美國環保署前署長Gina McCarthy是否真的說過,新聞報導中王文淵所引述的「環保必須以不傷害經濟作為前提」這句話,但他對這句話的看法完全相反!
詹順貴認為,經濟發展的成果,如果無法提供大多數人民乾淨的空氣、乾淨的水、安全無毒的食物、有尊嚴的勞動條件與居住環境,而只是紅頂商人用來掠奪自然環境資源,壓榨基層勞工與一般人民的血汗與生存空間,這種經濟發展有何意?
而環境保護所要保護的,正是以上那些正在被侵蝕的事項。所以,原則上,經濟發展應與環境保護兼籌並顧,但無法兼顧時,應以環境保護為優先,這也是我國《環境基本法》第3條的明文規定。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