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狂犬病 犬貓8月起仍禁入森林遊樂區

農委會林務局30日指出,為了防堵狂犬病疫情,農委會從8月1日起將持續公告,禁止犬、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進入國家森林遊樂區、平地森林園區及拉拉山自然保護區,以確保寵物、飼主及入園遊客安全。違規私帶寵物入園者,最高可處100萬元以下罰鍰。

因國內飼養犬、貓民眾關注寵物友善議題,去年曾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連署,期待飼主若攜帶「狂犬病注射證明」及「寵物晶片注射證明」文件,並且進入園區寵物須繫牽繩或放置於推車等載具,可開放寵物進入森林遊樂區。

但經林務局與各部會、專家學者共同研商,認為根據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提供的狂犬病疫情資料,顯示食肉目動物檢出狂犬病比例並無下降,且分布範圍從105年底的9縣市77鄉鎮,還擴大到目前的9縣市82鄉鎮,疫情並未趨緩,仍存在狂犬病傳染的潛在危險性,須維持嚴謹的防疫措施。

林務局指出,近期陸續有多起感染狂犬病鼬獾咬傷人事件,7月在花蓮及台南分別發生2起及1起案例,奧萬大國家森林遊樂區在今年4、5月也發現2起鼬獾染病案例,故農委會為將狂犬病疫情防堵於山區,8月1日起將持續公告禁止犬、貓進入森林遊樂區。

林務局表示,禁止範圍包括太平山、觀霧、大雪山、合歡山、奧萬大、阿里山等18個國家森林遊樂區,和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鰲鼓濕地森林園區、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以及棲蘭、明池、惠蓀林場3個森林遊樂區等;但公告也明確將導盲犬或訓練人員訓練時所帶的導盲幼犬排除於此限制。

林務局提醒,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若發現民眾私帶寵物進入森林遊樂區、平地森林園區及拉拉山自然保護區等公告區域內,將可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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